今天警察伯伯打電話給我
告訴我之前失竊的手機現在有人在使用
為了繼續追查請我晚上到警局去做筆錄
之前沒做筆錄是礙於偷竊者可能是小孩,避免留下案底

手機現在在台中
而且是跟我媽一樣年紀的中年男子在使用
目前警方並沒有告訴他狀況
等報案完成後會申請扣押
不知道拿回來以後它變什麼樣子了
我還要用它嗎?有點可怕的感覺

沒想到隔了這麼久
警察伯伯居然還有幫我調查
他是實習時隔壁班的家長
我想如果不是這層關係
大概也就是不了了之吧
感謝你~熱心的江警官 ^______^

如果撿到別人的手機還是還給失主吧
否則就成了侵占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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